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维护渔业生产秩序,防止渔业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渔业生产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的水上生产安全事故、药物及水产品中毒事故、火灾事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努力确保大理州渔业生产“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层层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单位主要领导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单位分管领导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有渔业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工作人员对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
-1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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