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各车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让各车间、各部门严格执行。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到达最终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由本厂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排查的方式,对全公司各车间各部门以及重点部位。
四、排查的要求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的各车间、各部门、仓库及配电间等,防止机械伤害、职业危害,以及触电、火灾等。
2.夏季的防雷、防暑,冬季防冻、防雷雨季节的水涝。
3.油、气存放点的要求是否满足。
五、排查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4.不定期由安全员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5.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
6.车间及产区环境卫生情况。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
2.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3.对查处的问题要进行登记。
4.定期对查处的隐患要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无法排除隐患的要及时疏散有安全隐患区域的所有人员,并及时汇报情况,设置警示标志。
5.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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