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瓮质技监[2011]24号
关于印发《瓮安县质监局
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
57号)精神,按照《黔南州质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南质技监特【2011】
8号)和《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县“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瓮安委通【2011】
2号)文件要求,我局特制定《瓮安县质监局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瓮安县质监局
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
57号)精神,按照《黔南州质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南质技监特【2011】
8号)和《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县“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瓮安委通【2011】
2号)文件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二、隐患排查范围
全县在用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车辆)。
三、隐患排查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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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