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样本)
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91号)要求,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合法生产经营,依法取得和按期换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比例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
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和要求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
九、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因素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和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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