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大全五篇]
关于举办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团委、妇联,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中央、省属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拟于2012年3月至2012年11月举办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企业对技能人才需求为导向,将高技能人才引进与大赛紧密结合,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促进蓝色经济发展”为主题,鼓励广大劳动者学习业务,提高技能,选拔引进一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技能人才,更好地为青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大赛组织
成立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根据有关单位申请情况设立赛区,各赛区设赛区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竞赛工种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将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大赛的命题、比赛过程和成绩统计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
三、大赛内容
大赛紧密结合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设置通用工种、专业工种和专项技能三项竞赛。其中,通用工种和专业工种只设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竞赛。
通用工种和专业工种竞赛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项。专项技能竞赛只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通用工种和专业工种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命题,专项技能按照国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命题,由各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报市大赛组委会审核后方可实施。
四、大赛形式
大赛采取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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