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登记承诺书
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用承诺书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企业已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拟申请的住所(经营场所)位于
。本企业和全体投资人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已取得上述房屋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如果与真实情况不符,视为提交虚假材料,愿意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纠正及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民事法律责任。
2、该住所非住宅,是真实存在的场所。
3、该住所是合法的,不属于非法建筑、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的其他建筑。
4、该住所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是可用于经营活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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