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党代会常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广东工业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新)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学生的学分制修读过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生必须按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修读课程(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外教学活动)并取得学分,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方能毕业。
课内教学
第三条课内教学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设置的教学活动,是人才培养计划的主体。我校本科学生在校修读的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选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实践性教学环节。专科学生修读的课程有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四条公共基础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体育、外语、自然科学基础课、计算机基础教育课和文化素质教育课。
专业基础课是为专业学习而设置的传授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上述二类为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第五条本科的专业基础选修课程是为扩大本科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涵盖面而设置的,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选读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这类课程要求学生尽量修读相邻学科、专业的有关课程。
本科的专业方向选修课程是根据社会对本专业本科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要求而设置的模块式课程组,供学生自主选择。
第六条本科学生的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基础类,旨在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养成和提高,树立大工程观念。对于工程技术基础类选修课,学生应修读本专业以外的工程基础技术课程,以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形成并拓宽就业渠道。对于公共选修课,本科学生必须完成至少14学分的选修课程,其中工科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7学分,自然科学类3学分,工程技术基础类4学分;理科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7学分,自然科学类2学分,工程技术基础类5学分;经、管、文类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6学分,自然科学类3学分,工程技术基础类5学分。学生根据个人特长和开课实际情况,在选修各类课程学分时允许有上下l学分浮动。专科升本科的插班生可以减免主修专业的公共选修课50%的学分。
第七条专科的专业课根据社会对本专业专科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设置,重在对学生工程能力的训练,为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专科学生的选修课程主要为开拓学生视野,介绍本专业的学科前沿和实用高新技术,供学生选读。专科学生至少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选修课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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