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
【发布单位】
上海市
【发布文号】
沪府办发〔2005〕23号【发布日期】
2005-07-02【生效日期】
2005-07-02【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上海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本市企业治乱减
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5〕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本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日
关于做好今年本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05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本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科教兴市”主战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整治企业和社会反映集中的问题为重点,按照国务院减负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继续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工作网络
按照市政府要求和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上下对口的原则,调整充实市、区县两级减负机构和人员,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市、区县减负办的职责分工;加强减负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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