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内控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黄劲松
内控机制建设是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载体。近来,各基层局通过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岗责体系、合理配臵权力、规范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等手段,将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到各项税收工作之中,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部门工作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由事后监督向超前预防转变,初步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主动参与、源头控制的部门内控机制。但在机制运行过程中还存在思想不统
一、制度设计不够合理等问题,笔者结合所在单位实际,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统一。目前,少数干部对内控机制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认识较模糊。有的干部认为现有的廉政建设制度够多了,再搞内控机制建设是“作秀”,是标新立异搞“政绩工程”,没多少实际意义。有的干部简单地认为防范廉政风险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排查廉政风险、提出防范措施等都是领导和专职监察人员的事,监察部门拿出具体方案,自己学一学走走过场就行了。还有个别人员认为自己所在科室是服务科室,既没有税收执法权,也没有行政管理权,不存在廉政风险,没必要搞什么内控机制建设。这些干部或多或少都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参与机制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影响了内控机制建设的整体推进。
(二)组织机构不健全。个别单位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虽按规定制定了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但相关机构(内控办)并没有建立起来,推进内控建设的具体工作也没有分工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从头至尾,都是监察部门几名专职纪检干部在各科室间跑来跑去,疲于奔命,没有充分发挥和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未完,全文共2382字,当前显示7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