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材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强调:“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安龙县中等职业学校在上级党委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州、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从严治校,依法治教,突出抓好“四个”重点环节,使职校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形成了“风清、气正、劲足”的校园风气,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总体工作双提高。
一、正确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强调。“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抓手。“两个责任”的提出,凸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和坚定决心。学校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严三实”的讲话精神,成立了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高武国同志任组长,其他党支部成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主体责任,抓好责任考核。党支部与各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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