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年 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
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
意见
各党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区级各部门:
中央确定2016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根据中央、省、市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和目标任务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必须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定位,突出“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推进东区第三次跨越”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刘奇葆书记“三个走在全省前列”的重要指示
精神和市委“三个加快建设”的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项目管理、集群推进、聚合打造、形象展示”基本原则,把握“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工作要求,加大投入、加大力度,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造基层党建示范典型,全领域、多渠道宣传展示基层党建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实现“五个全面提升”和“五个走在全市前列”的总体目标,努力创建全省基层党建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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