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全面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齐河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政府确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2月底,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查找和治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把住源头、标本兼治,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制,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快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中间隔离设施设置工作进度,1
行动期间车辆正面碰撞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
(三)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
(四)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率上升10%以上,发生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不发生有影响的多车相撞事故及长时间交通堵塞。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许冰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方庆和副县长李彬彬任副组长,县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城管局、交警大队、监察局、安监局、教育局、广播局、农机局、高速交警四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处、高速公路收费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李晓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四、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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