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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

温铁军:市场、政府双失灵下的“三农”问题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不详点击数:1更新时间:2006-4-23

近年来,人们在复杂的矛盾冲突带来的教训中有所进步,知道中国的问题原来不是所谓的农业问题,而是以农民问题为主的“三农”问题。这当然令人欣慰。但是,最近参与“三农”问题讨论的人们一般还都习惯于约定俗成地根据经济科学所规范的学术语境提出政策意见。有些比较激进的甚至对家庭承包制也予以否定。根据十多年在农村调研中得到的粗浅的感性认识,我试图藉此文提出假设:无论计划还是市场,当这些外来制度面对高度分散而且剩余太少的传统小农经济时,都有交易费用过高的问题;因此才需要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由此引申出的另一个相关假设则是:无论集权或是民主,当这些政治制度面对高度分散的小农村社制的社会基础时,也都由于交易费用过高而难以有效治理;因此才需要重建以社区自治为主的农村管理体制。也许,正是这两个问题没有被正确认识,也没有来得及讨论解决办法,中国的三农问题才面临“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双重困境。

一、市场为什么失灵

因为知识有限,我只能从土地、劳动力和资本这三要素的配置入手进行讨论: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农村,第一要素是土地。而在我国农村,土地事实上是在不断减少,并且人口在不断增长,就产生了两个现实问题:

其一是土地面积减少使之成为高度稀缺资源,要素的稀缺性决定价格,越是稀缺、其价格就越高;并且,越是稀缺资源,私有化的制度成本也越高。再加上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在我国又天然地与传统村社的血缘地缘关系结合,就导致土地产权客观上以社区为边界。

其二是任何多少从事过农村政策研究的人都知道的土地“双重功能”。这形成于一般发达国家难以见到的“政府退出”。亦即:农村自发大包干使得政府赖以提取农业剩余的集体化制度解体时,政府的理性选择是“退出”,从此不再承担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农村公共开支,而转由耕地来承担;并且随人均面积不断下降,必然使耕地越来越多地转变为以承担农民的生存保障这种公共品职能为主。这也是我国农地的社区所有制的成因之一。

在以上两个限制性条件约束下,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村社所有、家庭承包制度,这个制度在20年改革过程中不断修订和完善,最后被1998年中央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发布的“跨世纪的文件”确立为“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由此决定了农村土地既不能实现完全个人意义上的私有化,也不能被单纯地当作一种生产资料来完全地交给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

第二个要素是劳动力。农业人口和农村劳动力的严重过剩,本来不是建国以来才有的现象,而是宋明以来的长期问题。但中国在100年的近现代史上追求重工业导向的工业化,必然造成城乡二元结构,则是今天的人们面对的最起障碍作用的基本体制矛盾。在其约束下,农村剩余人口和劳动力不可能大规模转移,又进一步使得城乡差别不断扩大。到2000年,仅中国农村就有五亿劳动年龄人口,加上不列入统计的“半劳动力”估计有六亿以上。而农业仅仅需要一亿多,至少有

三、四个亿劳动力需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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