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西政办发〔2010〕28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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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西政发〔2009〕19号),设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法制办是负责本区法制工作事务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转变的职责。
(一)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
(三)加强本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的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区推进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情况交流和培训考核等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组织或指导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备案呈报工作,开展区-2-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清理和编发工作;负责区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并指导、检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责任。
(三)负责为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或者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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