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守则
为保障公司员工交通安全,特制定本交通安全守则。
一、驾驶机动车,禁止如下违犯交通规则的行为: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驾驶没有牌证或牌证不全或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
3、遇停止信号继续行驶强行通过的。
4、驾驶时接打移动电话或收听耳机。
5、不按规定分道行驶或压越单、双实线行驶的。
6、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7、遇有行进方向的道路交通阻塞时,不依次排队等候仍然借道强行通行的。
8、在禁停路段停放车辆的。
9、在禁止掉头行驶的路段掉头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的制动、转向、照明系统不符合技术安全运行标准的。
11.驾驶机动车违反核定载人限额或装载货物超高、超长、超宽的。
12.在机动车驾驶室内悬挂、放置或不按规定在前挡风玻璃上张贴物品,影响驾驶视线和妨碍操作的。
(未完,全文共1056字,当前显示34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