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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纪观念时刻警钟长鸣

强化法纪观念严格遵纪守法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开车不守交通规则,公路上会血流成河;做人不遵纪守法,社会上会一片混乱;当兵不守军纪军规,战场会溃不成军。作为边防军人,要想在边关军营建功立业,写好自己的当兵历史,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惟有严守纪律,才能为成才、成功奠定坚实基础。今天根据教育计划安排,我主要围绕“强化法纪观念、严格遵纪守法”这个话题与大家探讨交流,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纪律是军队的命脉。遵纪守法是对军人最基本的要求,铁的纪律是形成和巩固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主席历来高度重视军队纪律建设,一直把严明纪律作为建军治军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一)遵纪守法是我军的优良传统。依法从严治军,是古往今来治军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军克敌制胜的法宝。早在建军之初,毛泽东同志就为人民军队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完善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它既是人民军队本质的体现,也是我军的传家宝。邓小平同志也指出:“军队非讲纪律不可,纪律松弛是不行的。”要求从高级将领到普通一兵,都要严格遵章守纪。江泽民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纪律是军队的命脉,纪律不严,军队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并把“纪律严明”作为“五句话”总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多次强调纪律的重要性。胡主席反复强调:“要把从严治军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紧抓不放。”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我军之所以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纪律建设。在我军的历史上,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谁违反了纪律,决不姑息迁就。1937年10月,革命圣地延安发生了一起颇为轰动的“黄克功杀害刘茜”案件,抗日军政大学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不成一时冲动,开枪打死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黄克功少年参加红军,担任过红军旅长,作战勇敢,屡立战功。案件发生后,黄克功上书党中央,请求上前线戴罪立功。毛泽东亲自批准对其处以死刑,并专门写信给给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写信,“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黄克功案件的处理告诉人们,不论是谁都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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