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管理责任书
甲方: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乙方(采伐业主):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明确责任,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列》、林木采伐管理有关规定和苍林发„2010‟37号、苍林发„2011‟13号文件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的责任:
(一)按规定及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作好技术指导。
(三)适时组织伐区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
(一)在实施林木采伐作业时,须遵守如下规定,否则造成“超范围、超量、超强度”或乱砍滥伐的违法责任,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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