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冬季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中旬,在全市广泛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以下简称冬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除隐患、压火灾、保平安”为主题,以“无大火之害、无群人之亡、无百万之灾”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省政府“11.10”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鹰潭市政府11.19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城乡消防工作,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平安贵溪,和谐贵溪”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不发生较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总体目标,坚决实现“五个确保”:确保重点领域内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率达到100%;确保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整治率达到100%;确保重点领域内社会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确保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成功率达100%;确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冬防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黄如象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彭光辉,市公安局副局长唐金辉,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张先申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由张先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工作范围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2.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以下简称“三合一”建筑);
4.小饭店、小歌厅、小洗浴、小作坊、小发廊、小卖店、小网吧等“七小”场所;
5.居民楼、出租屋堆放可燃物品、堵塞疏散通道、违章用火用油用气、私拉乱接电线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
6.建筑工作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建筑工地容留工人食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
(二)工作重点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消火栓状况及灭火器配置是否符合规定、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以及燃油、燃气管网不符合要求标准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疏散出口及消防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成片毗连市场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管理方面。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制度、措施未落实,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制定灭火预案及安全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演练等问题。
五、任务措施
围绕“大动员、大宣传、大检查、大演练”四大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十项具体活动,确保今冬明春冬季防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大动员
1.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全市各级政府层层召开会议,将冬季防火工作部署到乡、村、社区居委会。督促、指导社会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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