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财税新政早知道
自2018年1月1日起,下面这些财税大事将按新的规则处理,各位老板及会计们都看好了。。
1.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政策规定,换证过渡期将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2018年1月1日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2.关于资管产品的利好消息,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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