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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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8】
【编辑:灵璧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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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初中,县属各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3]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学校防汛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6月28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财〔2013〕124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当前,随着雨季来临,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暴雨、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易发。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汛,根据省防指《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张宝顺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省防指电〔2013〕99号)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学校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雷阵雨天气学校安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财〔2013〕105号)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落实学校防汛工作责任
(未完,全文共1601字,当前显示4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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