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信息报送制度[5篇材料]
丹徒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和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状况,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畅通、程序规范和处置高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园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选择1名有责任心、文化水平较高、热爱信息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信息报送员。
第三条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日常管理。各镇(园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信息报送工作和村级信息员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状况。
(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或创新做法。
(三)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典型事迹和模范人物。
(四)农村食品药品市场动态。
(五)有关食品药品质量的举报、投诉。
(六)与保证农村食品药品质量有关的其它信息。
第五条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
(一)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应做到经常化、及时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村级信息报送员负责收集所在行政村有关信息,每季度末25日前向所在镇(园区)信息报送员以书面形式报送,镇(园区)信息报送员应做好记录。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信息报送员和镇(园区)信息报送员负责收集汇总所在单位和镇(园区)有关信息,每季度末2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如遇举报假劣食品药品案件、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等特殊信息,应在第一时间报送,也可直接向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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