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生产应对措施
安全生产措施
一、航行:正确规范的航行方式能够大大降低渔船湖上行驶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航行中应注意的事项:
1、渔船必须由专人驾驶。
2、渔船不得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不得在禁航区航行。
3、渔船应按规定正确显示号灯、号型,按规定鸣放声号,准确表明自己船舶的动态。
二、作业:生产作业时应注意的事项:
1、船员在甲板作业时应穿好救生衣、佩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等。
2、船员不得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船舷边站立、逗留。
3、船员在进入鱼舱时,应防止因鱼货变质造成的有害物质中毒。
4、在起网过程中,应随时保持水中网具与船艉或船舷的间距及角度;突遇大风时,起网速度应适当放慢,防止风浪冲击造成绳索断裂。
5、正确装载鱼货、网具,保持船舶稳定。
三、锚泊:锚泊时及锚泊期间应注意的事项:
1、锚泊前清查锚泊水域情况。
2、渔船不得在航道及禁航区内锚泊。
3、锚泊中注意天气变化,固定好船上一切活动物件。
4、锚泊中注意正常显示号灯、号型。
5、锚泊中注意定时测定船位,防止船舶移锚。
四、消防:渔船发生火灾后应采取的措施:
1、减速并调整方向,使失火部位处于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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