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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8]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为贯彻落实好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利息税”)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加紧宣传,确保暂免征收利息税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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