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内务管理规章制度
乡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积极规范机关行为,努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党委、政府机关会议制度
1、乡党委会议制度。乡党委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如重大事项需要及时作出决定或决议的,由党委临时召集。乡党委会议以贯彻和落实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决议,讨论和研究本区域内重要的政治和经济工作为主要内容。
2、干部工作汇报会议制度。全体乡干部两周集中一次,如因重要工作必须及时完成需要突击的,由党委、政府临时召集,干部工作汇报会议以汇报工作和安排布置工作为主要内容。
上述两会召开时间经确定,凡应参会人员不得缺席和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扣除当月全部奖金;迟到或早退半小时者,按旷工一天计,并扣当月奖金50元。
二、乡机关学习制度
1、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为学习内容。
2、乡干部学习制度,全体乡干部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平时以自学为主,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
凡应参加统一组织学习人员,均应按确定的时间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按旷工处理,并扣发当月全部奖金;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并扣除当月奖金20—50元。
三、乡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1、乡机关干部考勤制度
全体乡干部平时工作均实行考勤制度,严禁迟到、早退和旷工。乡机关作息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为上班时间,下午14:30至17:30为上班时间。如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由党委、政府临时安排。全体1
乡干部按月考核工作,凡迟到、早退者,视其情节扣当月奖金20—50元;旷工1天,扣当月全部奖金,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登记;无故旷工者将按《公务员法》和干部行为规范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病、因事必需向党政主要领导具备请假手续。待党政主要领导书面审批后方能视为请假,经党政主要领导书面审批的请假手续假前交党政办存档备查,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必须向党政主要领导或党政办销假。党政办接到请假人的销假后,应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如不批自假或先假后请者,一律视为旷工。出现因上述情况的旷工一日扣月奖50元,并将视其情节依照国家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乡干部值班制度
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以安全生产、防洪、护林防火、处置突发事件等为主要内容。双休日值班从周五下午3时起至下周一上午9时止;其它值班周一上午9时起至下周一上午9时止。期间,主要负责收集、处理、汇报全乡安全生产、防洪、护林防火、突发事件处置及党政办日常工作。
3、首问责任制度
全体干部均推行首问责任制度,首问责任人全面处理责任期间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处理结果和群众对结果的满意程度。该项工作视其考核情况可作一票否决处理。
4、民情日记制度
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做好民情日记,民情日记要根据实际,原则反映各类情况,以定期检查或领导抽查。乡纪委定期抽查。
5、干部去向告示制度
乡干部职工开会、学习、培训、出差或下队,行前必须向党政办告知。开会、学习或培训均以县委办、县府办或县直部门及其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书面通知为依据,没有告知,视其矿工。
四、干部行为规范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纪律
乡机关干部职工必须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突击性工作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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