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材料
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
一、健全制度防控有力
1.责任制度。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副校长为学校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学校、幼儿园其余教师、部门要积极配合责任人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防控责任。
2.疫情报告制度。对师生出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如疑似禽流感、流感、麻疹、手足口、水痘等传染病)特别是手足口病正值当前高峰发病季节值得学校关注,各班主任、要立即通报给学校责任报告人,同时将病人实行隔离,学校立即通报疾控中心、家长及县文体局办公室,并由卫生、疾控对其进行诊断检查,如确诊为传染病,并传染病标准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
3.晨检制度。各班每日早读晨会时间,班主任老师负责对各班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观察、询问,科任老师做好对学生个人、教室等清洁卫生检查,如有发热、手足口等部位有皮疹或疱疹等特征病人,各班主任要立即报告给学校责任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4.缺课、缺勤登记制度。各班班主任要做好缺课学生的登记,弄清缺课学生的原因,如遇缺课学生有与传染病相似的病症,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所辖卫生院,应立即核实患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该生必须具有医院病情证明,才能允许返校上课。各年级组长要做缺勤教师的登记,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
5.就诊登记制度。各班班主任,应做好学生、教师就诊登记,凡发现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员,应登记在册,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
6.值班制度。各学校、托幼机构按照要求切实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要做到信息24小时畅通,做到随时能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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