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
局各办公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的因素,维护我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局党委决定,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实施前,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镇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镇各村(居)在重大事项实施以前,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
二、责任主体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必然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重大决策实施、单位是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和维护稳定的责任主体。
三、主要内容和重点方面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实施的合法性。一是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二是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有关议事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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