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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本次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税收管理力度,充分运用gps卫星定位等高新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全面掌握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状况、合理调解土地级差收入,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促进全市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目标任务本次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目标任务是。完成对全市范围内应税土地面积的全面普查,有效消除人工测量的随意性和误差值,澄清土地使用税税源底子,建立准确的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为加强土地使用税管理奠定基础。三、组织机构为把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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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县城,建制镇,金山卫石化地区和高桥、安亭、桃浦工业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本办法缴纳土地使用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仍按《**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市土地使用税按划分的地段等级确定税额。根据地理环境条件,本市城镇土地分为九级。各地段等级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表略)以上地段等级的划分范围,由各区、县税务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关于加强私有出租非居住……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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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五角至十元;(二)中等城市四角至八元;(三)小城市三角至六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二角至四元。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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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县城,建制镇,金山卫石化地区和*、*、*工业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本办法缴纳土地使用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仍按《*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市土地使用税按划分的地段等级确定税额。根据地理环境条件,本市城镇土地分为九级。各地段等级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以上地段等级的划分范围,由各区、县税务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关于加强私有出租非居住用房管理意见》中有关规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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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下列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外环线以内的区域;(二)长宁区、徐汇区和普陀区在外环线以外的区域;(三)外环线以外区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区域、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区域和经市政府批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园区等其他区域。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征求市地方税务局意见后确定。免征、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六个纳税等级:(一)内环线以内区域:一至三级;(二)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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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地区范围:(一)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二)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三)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四)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矿园区区域范围。第三条凡在第二条所列地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按《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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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城镇土地的使用权人。使用权人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实际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设市城市,包括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所称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所称建制镇是指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其他建制镇;所称工矿区是指符合建制镇标准,但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本办法所称单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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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在我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人分别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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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自*年1月1日起,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重要意义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符合党的*届三中全会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要求,符合税制改革的方向,有利于平衡内外资企业税负,有利于加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也有利于税收征管。各地要充分认识将外商投资企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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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xxx工业园区分局是x年x月x号挂牌设立的税务机构,专门服务于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其征管范围是原xx税分局,以前因为大部分属农村分局,没有开征土地使用税。自2007年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以来,使原来的不在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纳税人,成为该税的纳税人。按照《xx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县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批复》(xx秘[2007]156号)之规定每平方米每年4.00元,不少企业占地几十亩,应纳税款每年几万到十几万元不等,企业负担较重,多数纳税人难以接受,抵触情绪较大,造成部分税款不能及时足额征收上来,给税收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针对上述情况,2010年下半年,xx分局新的领导班子面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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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0号《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已经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九年一月四日(1989年3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1989〕39号发布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地区范围:(一)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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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0号《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已经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九年一月四日(1989年3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1989〕39号发布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地区范围:(一)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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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通过介绍开化县华埠镇创建森林城镇工作的过程探讨了如何在小城镇建设中加快城镇绿化建设,提高小城镇绿化水平。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城镇绿化;措施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城镇绿化建设是我国目前倡导的城镇建设的一大主题,在小城镇建设中如何加快城镇绿化建设,提高小城镇绿化水平也成为了现在各个城镇探讨的重点。近年来,在开化县华埠镇成功开展了创建森林城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面我们就以此为鉴,探讨下如何加快小城镇绿化水平。1开化县华埠镇创建森林城镇工作全镇区域总面积232平方公里,辖28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总人口3.87万人。集镇建成区面积2.4平方公里,集镇人口2……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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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89-07-25生效日期:1989-07-25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布文号: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条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范围包括: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不包括市属县);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历史习惯形成的自然集镇);工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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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免税项目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享受免税政策的土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土地。(国税函[2005]968号)(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二、农林牧渔业1.直接用于农、……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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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6月26日来源: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地方税务局【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近年来,各地地税部门不断强化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税收调节作用,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在土地使用税的征管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重视。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征管上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土地使用税调节资源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作用的发挥,影响了税负公平,容易引起纳税人的误解和不满。1、征管基础信息未掌握。一般来说,企业使用土地应该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由于历史的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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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芜政秘〔2010〕252号),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调整范围及税额标准(一)一等土地(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5元)1.西起长江边→向东接利民路→向北接弋江路→向西接长江大桥引桥至长江边为第Ⅰ环线,第Ⅰ环线范围内的土地。2.江沿江岸线距岸堤(南起繁昌县与三山区交界处,北至当涂县交界处)1公里范围内的土地(下列二等、三等、四等土地均不含此范围内的土地)。(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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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策的通知【实施日期】2006/04/30【颁发文号】财税[2006]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当前集体土地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研究,现将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四月三十日第二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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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1.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谁受益谁交税)2.融资租赁房屋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余值,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租赁期间房产税的纳税人3.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当月缴纳房产税(保证税款征收的连续性)4.投资联营、共担风险的,由被投资方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不担风险的,由出租方(投资方)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5.免租期内的房屋,由产权所有人按余值计算房产税(有租金的按租金,没租金时谁的房谁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征税范围中,包括郊区,但是不包括农村2.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不征,反过来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要征。共同使用的,按面积比例征收耕地占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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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乐税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问题的通知【标签】关于进一步明确,纳税期限【颁布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文号】青地税发﹝2003﹞21号【发文日期】2003-01-29【实施时间】2003-01-01【有效性】全文废止【税种】房产税注释。全文废止,参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青地税发﹝2007﹞149号)。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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