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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公路三乱情况报告

**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调研

**县纠风办(2009年8月3日)

**县位于延安南部37公里处,县内主干道路有210国道、甘志路、延黄高速公路和其他通乡(镇)公路共5条,全长157.72公里。近年来,在市纠风办、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纠风办高度重视深入治理,治理公路“三乱”成效明显,但是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

2009年1月—7月共接到公路“三乱”群众举报9起,受理9起,共处理5人,比上年同期下降20%。有效地遏制了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党和政府的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举报明显减少。但是,在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成果方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种成果只是在高压治理态势下的成果,如果失压的话就会反弹,我们需要的是更为自觉的、自我主动消除公路“三乱”现象的效果。在这里,我们还有必要对公路“三乱”的表现更深入一步的理解,把从前单纯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治理提升到行风的治理上来,把上路检查的人员的着装、言语、行为等纳入到治理的范围中。为此,我县纠风办于近期针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了调查和研究,以为今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一)公路“三乱”的危害性

一是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我县近几年来“三乱”行为多发易发,司乘人员反映强烈,如上路人员着装不整、态度蛮横、语言粗鲁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不但使公路环境受到影响,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更使人民群众误认为这是党和政府的行为,从心里上产生了对党和政府的疏远。

二是直接影响了地方的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公路“三乱”的产生和蔓延,直接影响到了公路物流速度和贸易往来的顺畅,从而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交通运管部门上路人员动辄拦车三五辆,有的拦的更多,甚至出现双向拦车行为,更有部分车辆被收了证件不作处理,使司乘人员滞留几天得不到处理,使商品货物不能及时流通。

三是促使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公路“三乱”罚款与收费,不是正常的罚款与收费,可以说,绝大部分都进入了部门或单位的“小金库”,小金库的存在,对于一些人来说,就是进行腐败活动的“提款机”,使公款吃喝、请客送礼有了可靠的经济“保障”。

(二)公路“三乱”现象产生的根源

一是政治思想因素。做为一个握有一定权力的机关,不上路、不摆威风就显示不出来权力的存在,更有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特权思想、衙门作风,我县执法人员在上路执法中存在着装不整,不带上岗证,态度蛮横,语言粗鲁,执法中随意性较大,以致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2二是经济利益因素。由于利益的驱动,某些涉路执法部门老是觉得自己的收入不够,要享受,要发奖金,要有自由支配的资金,上级不给,就去乱收费,乱罚款,到公路上乱设卡检查、乱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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