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发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
扫黑除恶已经成为了一个热词。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行为,算是黑恶势力,根据中央zd委主办的《长安》杂志整理,有8种情形的黑恶势力属于重拳打击范围: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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