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总结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严密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我县**乡**村被省司法厅民政厅评为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镇**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一、主要做法
1、形成合力,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我们把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同深入开展的“六五”普法工作有机结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相关职能股室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各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具体抓,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三级创建网络。
2、抓试点建设,增强创建活动效果。我们采取试点建设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了几个村(社区)作为创建工作的试点单位,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考评指导标准抓好试点工作,在试点村(社区)逐步达到创建标准后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到学有榜样,抓有标准,确保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
(1)抓好硬件建设。一是设立一个普法学习活动室;二是设立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三是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四是设立一个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务、财务状况。五是建设一支由村干部、退休老干部、法律服务人员等组成的法治宣传骨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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