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事故检讨书(2)
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依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事故的责任人处理如下:
1、事故项目项目施工员陈xx同志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停职反醒一个月,处罚xx元(每月从工资中扣除500元,连续扣四个月)。
2、事故项目项目安全员李xx同志对本次事故负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处罚1500元(每月从工资中扣除750元,连续扣两个月)。
3、事故项目项目经理杨xx同志对本次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撤销其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在一年内不得再任项目经理,给予5000元经济处罚(按月从工资中扣800元,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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