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是指导新时期计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首次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也为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
(一)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生态问题是当代三大社会问题,其中人口问题处于主导、关键和核心地位。人口问题是一个长期、综合而且十分复杂的问题,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贯穿于现代化的全过程。人口众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都讲过这样的观点:在中国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就会变成很大的问题;不管多大的经济总量,只要除以13亿,就会变成很低的人均水平。这个论述提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就是人口问题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人口失控,即使生产总值达到了预期目标,人均生产总值的预期目标也难以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蓝图就难以实现。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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