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中支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我们还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今年,中支党委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人民银行县支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对县(市)支行“一把手”监督的暂行规定》等监督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也进一步规范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三)源头防治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去年职能调整后,中支党委根据反腐倡廉新形势的要求,组织修订《人行泉州中支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细则》,围绕“权、钱、人”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反腐败的各项措施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制度和业务之中,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完善干部任用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方向。中支党委在干部选拔上,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加大公开择优选拔干部的力度。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票数达不到要求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讨论,党委集体讨论时多数不赞成的不通过。去年,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经中支党委研究,推选中支后备干部7名,已提任科级干部14名,转任科级干部2名,转任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4名,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严格财务管理,完善了财务制度。制定市中支《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和《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审批权限,严格规范费用审批程序,坚持大额开支集体审议、日常开支“一支笔”审批的费用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基建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制度,有效地防止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等行为。据统计,2004年度辖内大宗物品采购总额257.07万元,实行招投标采购总额177.58万元,节约资金24.26万元;年度基建项目1个,金额47万元,实行招投标金额40万元,节约资金7万元。
(四)监督管理到位,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1、组织对惠安、德化两个县支行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货币金银股、保卫股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察。通过现场检查,重点指出了存在的14个问题,并督促整改,达到了预期目的。
2、组织对永春、南安两支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9个问题,督促支行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论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惩等重要依据,通过检查,大大增强了支行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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