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干部带薪下海思考

首先,干部带薪“下海”有悖中央精神和有关规定。众所周知,党政干部不准经商、办企业,是中央早就明令禁止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也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从条例规定来看,公务员实行交流制度中,只有在向外调任即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的情况下,方可经商办企业。而榆树市干部带薪“下海”的前提是“三保留”,“下海”后党政干部、国家公务员的身份显然没有本质变化,依旧应当遵循这些规定。


(未完,全文共1002字,当前显示22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