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扶贫济困基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构建关爱党员的长效机制要求,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试行党员扶贫济困基金的意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村试行党员扶贫济困基金。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村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一定数量的党员帮扶基金,形成覆盖全村、措施得力、长期有效的党员帮扶体系,增强贫困党员脱贫致富能力,保障基层特别困难党员及时得到帮扶救助。
二、基金来源
1、党费划拨。县委组织部每年从留存党费中给试行村党组织拨付500元,作为党员扶贫济困基金的启动基金。
2、乡镇出资。镇每年为基金试行村出资1000元。
3、村集体补贴。每年从村集体中至少划入资金1000元,并随着集体经济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
4、党员捐助。村党组织组织辖区内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党员以自愿的形式进行捐助,充实党员扶助基金。
5、社会筹集。动员本村广大青年团员、入党积极分子、个体工商户、业主积极参与,号召社会各界的单位、企业、组织、个人广泛参与,自愿捐赠。
三、帮扶对象
(一)扶贫济困基金帮扶对象原则上为党组织关系在所属行政村的以下党员:
1、凡年人均纯收入符合扶贫对象条件的农村党员,年可支配收入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党员;
2、党龄在50年以上,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困难党员;
3、持有“一卡通”证的困难党员;
4、获得乡(镇)以上党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困难党员;
5、连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10年以上或累计担任村干部20年以上的离任退职困难党员;
6、本人或家庭因遭遇重大疾病、重大灾难及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陷于困境、急需救助的党员;
7、对子女就读高中、大(中)专院校无法支付学费的困难党员;
8、其它需要救助的困难党员。
试行村党组织要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建立台帐,内容包括困难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并及时收集党员困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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