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省、市政府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的要求,现就年度全县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政发28号)、《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政办发23号)等文件精神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二)依法行政职能履行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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