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民生实事的工作方针
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落实民生实事的督导机制,加强督导。定期开展评估总结,对尚未办结的工作进行梳理,加快料理进度。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推进工作落实的作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落实十件民生实事的进展情况报送省府办公厅。
切实履行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许诺,为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幸福广东为主线,以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地保证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分解责任目标,强化进度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实际。针对各项民生实事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科学合理制订分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
2.加强管理。不时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工作落实,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3.统筹协调。加强各级政府间、各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4.落实资金。筹集352亿元资金,保证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各地要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统筹安排外地区所需资金,迅速制订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二、向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
(一)工作目标。
省财政再安排2.8亿元,中央财政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以及我省年1月中旬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布置1.08亿元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基础上。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按每人100元的规范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启动价格补贴应急措施。年年底前制订运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方案。
2.加大力度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证问题。年1月。春节前将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以上工作已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物价局等单位落实。
三、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一)工作目标。
启动54万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实现25万贫困户、1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省财政拨款14亿元。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年4月底前制订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资金;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及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4月底前制订分配方案,6月底前下达资金;12月底前修订“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考评方法。
2.推进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年3月出台指导意见;4月中旬完成-2012年计划编制;4月底前制订资金管理方法及实施细则;5月上旬前下达年计划任务。省财政安排的年度14亿元专项资金分两批下达。
会同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农业厅、扶贫办牵头。
四、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一)工作目标。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促进守业10万人。组织培训本省农村劳动力80万人,转移就业125万人。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落实促进就业责任。年第一季度分解任务;第二季度出台工作方案;第三季度完善资金管理方法。下达资金。3月底前新增就业30万人,上半年新增就业60万人,9月底前新增就业95万人,全年新增就业1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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