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所民警培训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要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精神,切实用科学理论指导好劳教工作,不断提高民警队伍素质。结合《2006—2010年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纲要》及《2009年全省劳教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民警队伍专业化水平,改善民警队伍知识结构,使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二、培训原则
(一)全员培训原则。根据《纲要》及《要点》要求,严格做到全员培训,即每名民警职工全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由政治处安排全所民警职工分期分批参加集中培训。
(二)统筹结合原则。将近期及以后一段时期各项学习培训活动进行统筹安排,从五个方面结合开展培训活动:一是与实施《纲要》相结合;二是与落实《要点》相结合;三是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四是与司法部劳教局关于组织开展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提高教育挽救质量学习讨论活动相结合;五是与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原则。根据当前我所工作实际需要,业务培训突出教育矫治和戒毒工作。
三、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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