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建筑业发展整体意见
为充分发挥我市传统产业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产业,加强对建筑业的扶持引导,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力争年均增长20%以上;对地方财政贡献率年均递增30%以上,至2015年达到地方财政总收入的10%以上;2015年,建筑集团公司发展到3家以上,特级建筑施工企业1家以上,一级建筑施工企业10家以上,二级建筑施工企业80家以上。
二、政策措施
(一)鼓励建筑企业做强做大。建筑企业联合、兼并、重组享受我市工业企业转制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企业资质晋升为一级、特级的施工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二)建立市外市场推介机制。加强与市外的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帮助我市建筑企业开拓市外建筑市场,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开通“绿色通道”,协助企业解决在施工所在地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外承建工程(项目)在我市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2011年为基数,受益地方财政按照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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