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好人评选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民风建设工作,在全县营造“学好人、做好人”的舆论氛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2011年度“好人”评选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目标要求
评选活动以“推选身边好人、倡导优良民风”为主题,通过广泛组织开展村、镇“身边的好人”评选暨全县“好人”评选活动,树立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模范典型,弘扬“守法守信、向善向上”优良民风,为深入开展民风建设奠定坚定的群众基础,为我县“三大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二、参选范围
所有在睢市民,包括长期在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市民,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2009年以来已被评选的“人民好榜样”、县级的群众道德楷模(县“服务大局人民功臣”等),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四、标准条件
“好人”评选标准主要分为:服务大局、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热心公益,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具体标准如下:
服务大局、无私奉献。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服务发展;热情服务投资客商,事迹突出;主动引荐发展项目,贡献明显;积极投身高效农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在发展中能积极拆迁支持建设,无私奉献。
助人为乐、热心公益。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积极设法保护与援救;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诚实守信、孝老爱亲。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服务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长辈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不离不弃,守护相助,与家人患难与共。
五、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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