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加强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综述
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
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铿锵有力的话语震撼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论述,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人民探索符合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多么的曲折和艰辛,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切实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国家根本政治制度。
历史长河奔腾不息,既有风平浪静,也有波涛汹涌。
1954年9月15日,北京,中南海怀仁堂,1200多名各地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步入会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他们从车床边来,从田地里来,从矿井来,从海岸的防哨来。放下钳子,放下犁把,放下镐头,放下笔杆、圆规……同他们所爱戴的党和政府的领导人们一起、商量着国家的大事。人民日报记者记下了这一历史时刻。
这是值得庆祝的大喜日子。
从此,中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这一天,在历史长河中虽只是短暂的一瞬,但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为了救亡图存,为了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无数仁人志士苦苦探寻、艰辛求索。
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这些模式都没有改变国家一盘散沙、人民苦难深重的局面。
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关乎国家前途,关乎人民命运。
经过浴血奋战和不断探索,我们找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53年,党领导人民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并开始逐级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第一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选举各级人大代表。
1954年9月,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们全体起立,为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诞生欢呼鼓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长期的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了一系列有效制度安排,能够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能够最广泛、最真实、最有效地代表人民利益,能够通过制定实施宪法法律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能够保证国家集中统一高效地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首先是以党的创新理论来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每次交流会都聚焦一个主题开展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人大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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