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的意见
根据沪劳技发(**)**号《**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本市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在政府指导下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对经国家劳动部确定公布的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经国家劳动部审核同意并公布的行业特有工种列为行业特有工种范围。
二、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可按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或《**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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