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见(县)
为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使中心组的学习更加规范化,切实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对全省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进一步明确中心组学习的目的和内容
三、努力改进学风
四、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
健全学习组织。全省县级以上领导班子都要以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形式坚持开展学习。党委(党组)中心组主要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委(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副书记及宣传部长任副组长。党委(党组)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党组)中心组要配备学习秘书,其职责是做好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学习秘书由同级党委办公厅(室)、宣传部或机关党委的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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