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单位党支部工作意见
各支部:
我局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后,由于机构的变化,机关党支部也应由组建临时支部转为建立正式支部。现根据我局机构
变化的情况,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各支部设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机关支部的设置原则
1.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处(室)联合组建支部。
2.党员在3人或3人以上的处(室)单独建立支部。支部党员人数在7人或7人以上的,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人
至5人组成,其中:党员人数在10人或10人以上的设支委5名,党员数在7--9人的设支委3名;党员人数在6人及以下的,不设
支部委员会,局机关设支部书记1名,局直属单位支部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
3.支部委员会任期3年。
4.局机关设6个支部。
5.局属单位设2个支部,支部公章由局机关党委统一制发。
二、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产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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