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管理工作意见
为加强我区商贸服务业业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构建繁荣繁华、总量合理、结构协调、重点突出的商业新格局,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商业项目会审
建立商业项目联合会审制度,由区经委牵头,通过各职能部门联合会审,加强对商贸服务业业态调控。
(一)会审原则
1、根据《区商贸服务业“十一五”规划》及各街镇(工业区)的商贸服务业专业规划,对大型商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进行会审,控制重复建设和不合理布局。
2、新建大型居住区商业配套设施的建筑方案设计进行会审。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既要集中配置便利店、室内菜市场、大众化餐饮(早点)、大众化理发、书报店、药店、洗衣店、维修回收站等必备性商贸服务业业态,又要控制延街小商铺建设。
3、重点商业圈和主要商业街的设计方案必须进行会审。使我区主要商贸服务业设施体现总体规划的设计理念。
4、对新城和各镇的商贸业规划进行会审,以达到对商业面积的“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目的。
(二)会审范围
1、新建、增建大型商贸服务业态方案。
2、新建住宅小区的商业设施配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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