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安全防治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关于近期连续发生两起“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的精神,加大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力度,努力控制社会面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地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火灾形势继续保持稳定,针对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增多,是火灾高发期,也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多发期的特点,根据市公安局和市消防局以及闵行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有关要求,结合本镇消防工作的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要积极行动起来,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防止管理松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和“61号令”、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要动员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报》精神,制定本单位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检查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干部群众齐抓共管的声势,杜绝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二、突出重点,狠抓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巩固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元旦、春节等节日和“两会”期间的消防保卫工作,针对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广泛发动群众,采取自查、互查、夜查等多种形式,迅速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特别是立即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再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督促整治,要督促“三合一”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检查重点是:
1、农村私房出租用房、居民住宅小区、“城中村”以及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构筑群等;
2、租赁企业(包括三资企业、民用、私营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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