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公开述廉评廉意见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决定对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公开述廉、评廉,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述廉对象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每年安排三分之一乡镇(街道)和县直属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述廉。
二、述廉内容
1、领导干部本人的廉政、勤政情况;
2、领导班子的廉政、勤政情况;
3、本单位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三、述廉、评廉方式
1、领导干部向参加评廉的人员公开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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