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州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州办发〔2021〕26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全州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2021年全州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州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国、全省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州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今年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州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
(二)目标任务。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5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70万吨以上。
二、重点工作
任务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坚持把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各县市要将州上下达的粮食生产面积约束性指标和产量指标及时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具体到作物,不折不扣完成。要按照稳定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措施,抓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加强农资调运,确保供应有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好耕地面积。有条件的县,要积极扩大粮食复种和轮作倒茬面积,努力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划定的95.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积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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