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安全治理准则
1、上级部门审查档案资料时,需派车由有关人员和专职档案治理员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检,待审查结束后,把档案资料安全归位。
2、凡公司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由借阅人向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卡,返回档案时,由档案治理人员认真检查并及时销帐。
3、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4、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未完,全文共725字,当前显示22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