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审计局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充分履行审计职责,规范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署遇有审计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受到限制等情形时,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聘请或者直接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下同)工作。

第三条审计署可以聘请外部人员参与下列审计:

(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

(二)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财务收支及其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

(五)其他适宜聘请外部人员参与的审计

第四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审计项目或者事项,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时,应当严格保密管理。

第五条受聘的外部人员应当对其工作结果负责,审计署应当对利用其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六条受聘的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应当遵守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相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

第七条聘请外部人员所需经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般由审计署支付,不得由被审计单位承担。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的有关工作由相关业务司牵头,办公厅、法制司参与,共同组织实施。必要时机关党委也可以参与。审计署派出机构有关审计项目需要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的,应当向该审计项目的主管业务司提出申请,由主管业务司牵头组织聘请。

第九条聘请外部人员实行计划管理。由主管业务司对本司及相关派出机构计划年度内拟聘请外部人员的数量、专业要求和费用预算等情况进行测算汇总,向办公厅提出聘请申请,经办公厅审核平衡并报署领导批准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由审计署支付聘请费用的,同时纳入年度审计项目经费预算。

执行中需要调整聘请外部人员或者经费预算的,也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未完,全文共2500字,当前显示80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